胎盘分级(胎盘分级0级,胎盘下缘达内口)

yuer512023-01-28 05:14:18动画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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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洋河股份(苏酒集团),坐落于中国白酒之都—江苏省宿迁市,总资产236.68亿元,在岗员工27000余名,占地总面积近10平方公里,拥有洋河、双沟、来安叁大酿酒生产基地和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白酒行业唯一拥有两大中国名酒、两个中华老字号和五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也是中国白酒行业技术实力最强、生产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集团之一。2012年公司营业总收入172.78亿元,同比增长35.61%;全年实现入库税收55.17亿元,同比增长24.73%,占宿迁财政总收入的六分之一。

作为闻名全国的老八大名酒企业,洋河股份(苏酒集团)拥有深厚独特的文化底蕴和广受赞誉的产品品质。洋河大曲起源于隋唐、隆盛于明清,有1300多年的酿酒历史,更有“福泉酒海清香美、味占江淮第一家”之美誉,曾入选清皇室贡酒,被乾隆皇帝赞为“酒味香醇,真佳酒也”。在第叁、四、五届全国评酒会上,蝉联国家名酒“叁连冠”,1990年在全国浓香型白酒分等分级评比中获第一名,被指定为浓香型白酒标杆;双沟是“古生物进化的平台、孕育人类的胎盘和自然酒起源的地方”,有着“双沟醉猿”之说。1955年在第一届全国评酒会上,双沟大曲荣获全国甲等佳酒第一名,随后入选中国八大名酒。

2009年11月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2012年7月,公司首次入围当年FT全球500强,名列第425名(五粮液位列450名),荣登世界顶级企业俱乐部,一举打破了江苏省上市公司全球500强的零记录。2012年8月22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酒业协会正式授予宿迁“中国白酒之都”称号,宿迁成为中国东部地区唯一的中国白酒之都,也是中国仅有的两个白酒之都之一。同时,作为中国传统白酒产业的领军企业,洋河股份(苏酒集团)迈向“世界级白酒生产基地”的步伐愈加坚实。

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连续7年被评为中国白酒行业经济效益十佳企业,叁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全国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殊荣。主导产品蓝色经典、绵柔苏酒先后荣获“最佳质量奖”、“中国白酒酒体设计奖”、“中国白酒国家评委感官质量奖”等国家质量大奖。

公司将坚持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构建以“创新创优创一流,争先领先再率先,领先领头领一行,报国报民报一方”为核心的狮羊文化,努力将洋河股份(苏酒集团)打造成为一个不断超越生命周期、基业长青的伟大企业!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如下。

法定代表人:王耀

成立日期:2002-12-27

注册资本:150698.8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江苏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4557990XP

经营状态:在业

所属行业:制造业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英文名:Suqian Yanghe Wine Factory Co., Ltd.

人员规模: 10000人以上

企业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中大街118号

经营范围:酒类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粮食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商品的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伤鉴定标准最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667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26341-2010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4 总则

4.1 鉴定原则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4.1.2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4.1.3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4.2 鉴定时机

4.2.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3 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4.3.1 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进行鉴定。

4.3.2 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

4.3.3 既往伤/病为主要作用的,即损伤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只说明因果关系。

5 损伤程度分级

5.1 颅脑、脊髓损伤

5.1.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f)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g)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h)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i)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j)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k)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l)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m)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n)外伤性脑脓肿。

o)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p)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q)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r)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s)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t)外伤性尿崩症。

u)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v)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 面部、耳廓损伤

5.2.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000015.3 听器听力损伤

5.3.1 重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

5.3.2 重伤二级

a)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

b)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c)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d)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

e)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5.3.3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5.3.4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5.3.5 轻微伤

a)外伤性鼓膜穿孔。

b)鼓室积血。

c)外伤后听力减退。

000015.4 视器视力损伤

5.4.1 重伤一级

a)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b)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

c)双眼盲目4级。

5.4.2 重伤二级

a)一眼盲目3级。

b)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

e)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

5.4.3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5.4.4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5.4.5 轻微伤

a)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000015.5 颈部损伤

5.5.1 重伤一级

a)颈部大血管破裂。

b)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者造口。

c)咽或者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或者造口。

5.5.2 重伤二级

a)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

b)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

c)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

d)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3级)。

e)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流食)。

f)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重度)。

g)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50%以上)。

h)颈总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25%以上)。

i)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5.5.3 轻伤一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2以上。

c)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d)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e)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5.5.4 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5.5.5 轻微伤

a)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 以上。

b)颈部擦伤面积4.0cm2以上。

c)颈部挫伤面积2.0cm2以上。

d)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000015.6 胸部损伤

5.6.1 重伤一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级)。

b)肺损伤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者双肺三肺叶切除。

5.6.2 重伤二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

b)心脏破裂;心包破裂。

c)女性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

d)纵隔血肿或者气肿,须手术治疗。

e)气管或者支气管破裂,须手术治疗。

f)肺破裂,须手术治疗。

g)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50%以上。

h)食管穿孔或者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

i)脓胸或者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

g)胸腔大血管破裂。

k)膈肌破裂。

5.6.3 轻伤一级

a)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

b)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

c)肋骨骨折6处以上。

d)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e)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伤。

5.6.4 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5.6.5 轻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b)女性乳房擦挫伤。

5.7 腹部损伤

5.7.1 重伤一级

a)肝功能损害(重度)。

b)胃肠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

c)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5.7.2 重伤二级

a)腹腔大血管破裂。

b)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

c)肝、脾、胰或者肾破裂,须手术治疗。

d)输尿管损伤致尿外渗,须手术治疗。

e)腹部损伤致肠瘘或者尿瘘。

f)腹部损伤引起弥漫性腹膜炎或者感染性休克。

g)肾周血肿或者肾包膜下血肿,须手术治疗。

h)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i)肾损伤致肾性高血压。

j)外伤性肾积水;外伤性肾动脉瘤;外伤性肾动静脉瘘。

k)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须手术治疗。

5.7.3 轻伤一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

b)肝包膜破裂;肝脏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c)脾包膜破裂;脾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d)胰腺包膜破裂。

e)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5.7.4 轻伤二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b)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d)胰腺挫伤。

e)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f)肝功能损害(轻度)。

g)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h)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i)腹壁穿透创。

5.7.5 轻微伤

a)外伤性血尿。

5.8 盆部及会阴损伤

5.8.1 重伤一级

a)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

b)子宫及卵巢全部缺失。

5.8.2 重伤二级

a)骨盆骨折畸形愈合,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5.0cm以上。

b)骨盆不稳定性骨折,须手术治疗。

c)直肠破裂,须手术治疗。

d)肛管损伤致大便失禁或者肛管重度狭窄,须手术治疗。

e)膀胱破裂,须手术治疗。

f)后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

g)尿道损伤致重度狭窄。

h)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

i)子宫破裂,须手术治疗。

j)卵巢或者输卵管破裂,须手术治疗。

k)阴道重度狭窄。

l)幼女阴道II度撕裂伤。

m)女性会阴或者阴道III度撕裂伤。

n)龟头缺失达冠状沟。

o)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50%以上。

p)双侧睾丸损伤,丧失生育能力。

q)双侧附睾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育能力。

r)直肠阴道瘘;膀胱阴道瘘;直肠膀胱瘘。

s)重度排尿障碍。

5.8.3 轻伤一级

a)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

b)前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

c)输尿管狭窄。

d)一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

e)阴道轻度狭窄。

f)龟头缺失1/2以上。

g)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30%以上。

h)一侧睾丸或者附睾缺失;一侧睾丸或者附睾萎缩。

5.8.4 轻伤二级

a)骨盆骨折。

b)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c)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d)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e)阴道撕裂伤。

f)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g)龟头部分缺损。

h)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i)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j)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k)一侧输精管破裂。

l)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m)轻度排尿障碍。

n)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5.8.5 轻微伤

a)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c)阴囊皮肤挫伤。

d)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e)外伤性先兆流产。

000015.9 脊柱四肢损伤

5.9.1 重伤一级

a)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b)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5.9.2 重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

b)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c)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d)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e)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f)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g)股骨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h)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i)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

k)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

l)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m)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4趾。

o)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5.9.3 轻伤一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关节韧带断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长骨骨折畸形愈合。

e)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

f)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g)股骨颈骨折未见股骨头坏死,已行假体置换。

h)骺板断裂。

i)一足离断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

k)三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m)肢体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5.0cm以上。

5.9.4 轻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分离。

h)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5.9.5 轻微伤

a)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b)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c)骨挫伤。

d)足骨骨折。

e)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脱位。

5.10 手损伤

5.10.1 重伤一级

a)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5.10.2 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3 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4 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000015.11 体表损伤

5.11.1 重伤二级

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30%。

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0cm以上。

5.11.2 轻伤一级

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

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100.0cm2以上。

d)皮肤缺损30.0cm2以上。

5.11.3 轻伤二级

a)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

b)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50.0cm2以上。

d)皮肤缺损6.0cm2以上。

5.11.4 轻微伤

a)擦伤面积2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2以上。

b)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c)咬伤致皮肤破损。

5.12 其他损伤

5.12.1 重伤一级

a)深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70%或者IIIo面积达30%。

西药药综考点归纳口诀(部分)

1、肝药酶诱导剂:二苯二平酶诱导(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利福平)

2、肝药酶抑制剂:真环烟西咪慢慢(咪唑类抗真菌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环孢素、异烟肼、西咪替丁)

3、不宜选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的药品:两只红花派给了洛铂国的一尊铜佛(普拉睾酮、洛铂、两性霉素B、红霉素、哌库溴铵、氟罗沙星)

4、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的药品:一头青蒜本应落在盐罐里(青霉素、头孢菌素、苯妥英钠、阿昔洛韦、瑞替普酶、依托泊苷、替尼泊苷、奈达铂)

5、宜多喝水的药物:茶碱、沙星、补液盐; 排石、利胆、双磷酸;痛风、磺胺、氨基苷;(碱化尿液)艾滋、那韦、多喝水。

6、限制饮水的药物:胃病糖浆止咳药,舌下含服保心脏,去氨加压抗利尿。

7、药源性肝损害:康唑他汀非甾类、癫痫结核药损肝。

8、药源性血液疾病:磺氯甲亢和非甾、疟疾肿瘤血障碍。

9、用药错误分级:A隐患,B未用, C未伤害, D 需监测,E 暂时,F 住院,G 永久伤, H 命垂危, I 死亡。

10、药物通过胎盘的影响因素:胎盘面积大、薄、药物脂溶性高、分子量小、离子化程度高、弱碱性容易通过胎盘屏障。 

11、药物的乳汁分泌:分子小、脂溶性高,低蛋白结合率、弱碱性的药物,易进入乳汁。

12、咳嗽的药物治疗:右美沙芬夜间睡,苯丙哌林白天吞,喷托维林青光眼,5岁以下不宜用,胸膜炎痛可待因, 药物依赖需小心。

13、腹泻的药物治疗:①非处方药:感染首选黄连素,消化不良各种酶,激惹腹泻思密达,菌群失调补活菌,腹泻脱水很危险,补液首选ORS。②处方药: 细菌感染有沙星,病毒感染找洛韦, 剧烈腹痛有654-2, 功能腹泻抗动力,洛哌丁胺、地芬诺酯。

14、药物的使用时长:解热镇痛药解热不宜超过3天,荨麻疹应用抗过敏药物3天,解热镇痛药镇痛不宜超过5天,镇咳药不宜超过7天,感冒药连服不得超过7天,缓泻药连续使用不要超过7天,地塞米松贴片不要超过7天,阴道连续用药不宜超过10天,糖皮质激素滴眼不应超过10天。

15、抗癫痫药物的选择及治疗原则:①一线抗癫痫药物:卡马西平、丙戊酸钠、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 二苯丙卡马;二线抗癫痫药物:奥卡西平、托吡酯、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等。 奥托拉西坦

② 癫痫治疗挺复杂,类型不同药不同;

全面发作一二线,局灶发作无二苯;

药物不良反应多,特殊人群个体化;

育龄妇女选西拉,孕前孕初加叶酸;

过敏体质慎西拉,肝功损害慎丙戊;

单药治疗优点多,医师指导药调整;

治疗起始小剂量,规律用药很重要;

定期监测不可少,停药标准不一定,

半年一年是过程,复发多在2年内。

可乐和雪碧哪个危害更大

雪碧和可乐都属于碳酸饮料,喝起来口感都不错,那么雪碧和可乐哪个危害更大呢?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可乐的危害比雪碧大的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可乐的危害比雪碧大

可乐是黑褐色、甜味、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雪碧和可乐都属于碳酸饮料。但是,雪碧是可口可乐公司1961年在美国推出的柠檬味类型汽水,是在可乐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新饮品,去掉了可乐中的很多有害物质,比如咖啡因、磷酸、焦糖等。所以,相比可乐而言其对人体的损害小很多。当然,对于胃肠有溃疡的人无论哪一种汽水,副作用都极其严重,不适合饮用。

雪碧的主要成分:水,果葡萄浆,白砂糖,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柠檬酸,柠檬酸钠,苯甲酸钠),食用香精。

雪碧和可乐的区别

1、成分不同

雪碧:雪碧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糖分、柠檬酸、水、白砂糖、香精、果葡萄浆等。

可乐:可乐中含有很多的糖、碳酸水、焦糖、磷酸、咖啡因、混合香料等。

2、颜色不同

雪碧:雪碧清澈见底,白色透明,倒出时还泛有大量的气泡。

可乐:可乐由于含有焦糖,因此,本是清澈的汽水却带有褐色,有的偏向黑色。

3、口味不同

雪碧:雪碧中含有较多的柠檬酸,因此,在饮用时带有较强的刺激味和酸味。

可乐:可乐中含有较多的糖分和咖啡因,在刚喝时以甜味和碳酸刺激味为主,在饮用之后会有明显的神经刺激效果。

4、危害不同

雪碧:雪碧中含有较高的柠檬酸和碳酸,在饮用之后对口腔和胃肠的刺激作用更明显。

可乐:可乐中咖啡因、焦糖、磷酸等成分,容易上瘾、影响骨骼大脑等发育。

不同人群喝可乐的坏处

一、喝可乐对男性的坏处:影响生育能力

对男性朋友们来讲经常喝可乐,精子数量会减少。

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的科学家们,对目前出售的三种不同配方的可口可乐饮料,进行了杀伤精子的试验,并且得出的结论是:新婚男子饮用可乐型饮料,会直接伤害精子,影响男子的生育能力。若受损的精子一旦与卵子结合,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或先天不足。

医学家们将成活的精子加入到一定量的可乐饮料中,一分钟后测定精子的成活率。这试验表明,新型配方的可乐饮料能杀死58%的精子,而早期配方的可乐型饮料,可全部杀死精子。

他们对新婚女子饮用可乐型饮料也提出了忠告,奉劝育龄女性少饮或不饮为佳,所以,为了不影响你的生育能力,最好还是少饮用可乐等碳酸饮料比较好。此外,还应该改掉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如抽烟、喝酒、熬夜等,因为它们也可导致精子数量和质量影响,剥夺你当爸爸的权利。

二、喝可乐对怀孕期孕妈咪的怀孕:给胎儿造成先天性疾病

对于怀孕期的准妈妈来说,喝可乐会导致宝宝的发育障碍。因为多数可乐型饮料都含有咖啡因,它在体内很容易通过胎盘的吸收进入胎儿体内,危及胎儿的大脑、心脏等重要器官,同样会使胎儿致畸,或导致先天性痴呆。

有报道说,由于可乐饮料是一种含可乐豆萃取物的充气饮料,可乐豆萃取物中含有咖啡因,咖啡因能迅速通过胎盘作用于胎儿,所以孕妇如果大量饮用可乐,就会使胎儿直接受到咖啡因的不良影响,甚至造成先天性疾病。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1瓶340毫升的可乐型饮料中约含50毫克咖啡因,而一次口服咖啡因剂量达1克以上,就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呼吸加快、心动过速、失眠、眼花、耳鸣等症状。即使服用1克以下的咖啡因,由于对胃黏膜的刺激,也会使某些人出现恶心、呕吐、眩晕、心悸等症状。

由于胎儿对咖啡因尤为敏感,而一些饮料中甚至含有2.4%~2.6%的咖啡因、可乐宁等生物碱,所以有的孕妇喝了以后会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心跳加快等轻微中毒症状,由此可能会影响胎儿大脑、心脏和肝脏等重要器官的发育,甚至会导致孩子出生后患上先天性疾病。所以说,孕妇最好慎喝含咖啡因的饮料。

解放军306医院药理科王杰松博士介绍说,研究人员此前曾对小鼠做过实验,发现咖啡因可引起仔鼠先天性缺损,骨骼发育迟缓。按照美国fda妊娠药物安全性分级标准,属于c级。由此推断,咖啡因能对胎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孕妇最好别喝可乐等含咖啡因的饮料。

由此可见,准妈妈喝可乐对于胎儿未来的健康有着很大的影响,准妈妈最好少喝或者不喝,确保胎宝宝的健康。

三、喝可乐对 儿童 的影响:影响健康成长发育

磷酸让骨骼中的钙流失如果你仔细注意一下碳酸饮料,尤其是可乐的成分不难发现,大部分都含有磷酸。磷酸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骨骼健康,大量磷酸的摄入会影响钙的吸收,引起钙、磷比例失调。

对于处在生长过程中的儿童来讲,钙流失将使骨骼发育延缓,导致骨质疏松。有资料显示,经常大量喝碳酸饮料的儿童发生骨折的危险是其他儿童的3倍。

现在的孩子对饮料的摄入量已经大大超过了本身的需要,孩子在快餐店喝可乐,在家也喝可乐,所以可乐对孩子的危害是很大的。我们非常辛苦的养孩子,从小给孩子做营养饮食,疾病预防,不要因为可乐让我们前功尽弃,不但营养流失还有伤身体。不过可乐也不是不能喝,偶尔少喝点也是可以的,不要谈虎色变。

不过是成人还是孕妈或是儿童,为了自己的健康,都要少喝可乐,少喝碳酸饮料,多喝些白开水吧。白开水是人体所需最健康的饮料。

关于胎盘分级和胎盘分级0级,胎盘下缘达内口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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